楷书是从隶书发展演变而来的。隶书在发展演变过程中,一支从便捷简约出发,发展成为章草,另一支加大了笔画的力度,发展成为楷书,是汉字主要书体之一。
楷书产生于汉末,魏晋是最重要的形成期。在这个时期,三国时的钟繇和晋王義之产生了重大影响。他们集古隶之方正,汉隶之遒美,章草之简捷,使楷书不断完美,开创了端庄工整的楷书体,揭开了书法史新的一页。这个时期人们将楷书叫做”真书”,即正宗的书体。
唐代是楷书发展的鼎盛时期。唐代的楷书集魏晋南北朝楷法于一体,形成了字体严肃端庄,笔画平稳凝重,结构严谨,法度森严的风貌,成为后人一直临习的典范。那时人们把楷书称为”正书”或“正楷”。“楷”,即楷模、典范之意。明清之际,人们逐渐将“正楷”中的正字省略,称为楷书。
唐代有楷书这种说法吗?楷书这个说法是什么时候才固定下来的?
可以肯定的说,楷书一词在唐代早已存在。它的词意和今天的词意是有区别的。
楷书这个词在唐代即有。唐代书法理论家张怀瓘《书断》八分章里,记述楷书原指的是八分。
在秦始皇时期,产生了几种书体。小篆,八分,隶书,都是在这个时期先后出现。小篆是作为全国统一的文字。使繁琐的大篆在书写时趋于便捷。八分为秦羽人上谷王次仲初创。王愔说:“次仲始以古书方广,少波势,建初中,以隶草作楷法,字方八分,言有模楷”。这是记录于《书断》中的一段话。
随后又有一段描述:
小篆古形犹存其半,八分已减小篆之半,隶又减八分之半,然可云子似父,不可云父似子。故知隶不能生八分矣。本谓之楷书,楷者法也,式也,模也。
这是《书断》中的原文。在隶书、八分、楷书三种书体中,我们现在的人对八分的概念十分模糊。再加上唐代的书法论述中,真、隶不分。孙过庭《书谱》中,一会真书,一会隶书,实际就只是指的楷书。并不是如现代这样楷书、隶书有十分明确的区别。对于唐代的这种称谓,于他们而言,不会有任何障碍。却给后世人的学习制造了不小的麻烦。
李世民在撰写《王羲之传记》中,说王羲之“善隶书,为古今之冠”。有谁见过王羲之的隶书?不但现代人没有,古人也没有。古人对唐代的隶书也挠头。唐代实际上把隶书和楷书是归为正书一种书体的。波磔小而钩角隐,近于篆书的,是隶书,波磔大而钩角显,近八分的为楷书。
古人对楷书的概念,张怀璀《书断》中已经明确说明。楷,即是法、式、模。不是单独指为一种书体。而是能够为楷模的字,便称为“楷书”。王次仲的八分,可以为楷,张芝的草书,可以为楷,刘德行所造行书,可以为楷。所有的法书法帖都可以为楷。
楷书作为书体名称确立的时间,应该始于宋代。有明确概念的时间,应该是现代才有的特定书体。
有,而且早在唐代以前,这个说法就有了。
楷书这个词,从名字上看,相当于“规范字体”,所以在唐以前,楷书亦兼指八分书与隶书。但是,指汉末继有波势挑法的八分书而出现了这种新书体,成为了新的压倒性的规范字体。所以,六朝以来,人们又把这种字体称为真书、正书(真书、正书,意思和“规范字体”也非常接近)。
这种书体能够沿用至今,跟它形体方正,笔画平直,可作楷模的特征有很大关系。虽然我们知道,同样叫做“楷书”的字体,各个时代都还是有一些差别。热心的读者可以找找下面对图片,就可以发现其中的差别。
一、永和二年(137)简(真七隶三。见于张凤著《汉晋西陲木简汇编》,1931);
二、永寿二年 (156)的陶瓶上的大部分题字;
三、西陲木简中有魏景元、咸熙,晋泰始、永嘉等简;
四、石刻中吴凤凰元年 (272)的《谷朗碑》;
五、不知年号的《衡阳太守葛祚碑额》;
六、钟繇 (?~230)《贺捷》《季直》章表;
七、智永千字文;
八、欧颜柳赵的作品;
九、清代馆阁体;
唐人张怀瓘曾所《书断·八分》:“﹝八分﹞本谓之楷书。楷者,法也,式也,模也。”所以,这个名字可以说从六朝就固定下来了。
但是,你若问楷书、真书、正书作为这种书体的名称,哪个谁被用得更多一些,那就不好说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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